热恋中的情侣们,总是会许下浪漫的山盟海誓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坚贞。
如今,除了许下诺言,更多的人还会通过签署“忠诚协议”来巩固爱情。
这不,广州一对夫妻就约定:谁出轨造成离婚,就赔偿对方50万元!结果男方出轨被妻子发现,妻子愤而告上法院起诉离婚,并要求丈夫按照约定赔偿50万元。法院会支持吗?究竟"忠诚协议”有没有法律效力呢?
记者今日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获悉,这起离婚纠纷有了判决结果。
夫妻约定出轨一方赔偿50万元
2017年8月,郑某和袁某登记结婚,婚后未生育子女。
2018年10月20日,两人签署《婚姻财产协议》,约定今后双方因婚外情、与他人同居、家庭暴力或有关系暧昧的异性朋友,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,过错方应一次性赔偿对方50万元,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。
2019年11月3日晚,袁某与婚外异性在一商务酒店有住宿记录。
郑某认为,袁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与其他异性多次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,故诉请法院,请求判决准予离婚,依据《婚姻财产协议》袁某向其支付50万元的损害赔偿金。
诉讼中,袁某表示同意离婚,但其并不存在过错,不同意支付50万元损害赔偿金,其作为一名货车司机,巨额经济赔偿已远超其支付能力,且《婚姻财产协议》的部分条款涉及限制离婚自由,该部分条款应属无效。
法院认为,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,共同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郑某、袁某感情基础薄弱,婚后双方因生活观念、价值观念存在差异,产生矛盾,现郑某起诉离婚,袁某表示同意离婚,即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经法院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争议焦点
协议中关于“夫妻忠实”的条款是否有效?